南京市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价的意见(试行)解读
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有力举措,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价的意见(试行)》,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推行建设工程区域性联合评价改革,落户该区域的所有项目免费共享评价成果。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解读文件时表示,“该举措相当于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升级版’。”
多部门联合评估,落户企业不用四处跑着盖章
区域性评价涉及的评估评审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地价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众多方面。
南京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评估项目,人防、气象、规划、建委等10多个部门各管一块,“一个萝卜一个坑”,“各人自扫门前雪”,每一个部门、每一项审批都很重要,每一个岗位又都不替代。此前投资项目申请人在办理审批前,需要部门一个个跑,手续一项项办,印章一枚枚盖……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关键是滞后了投资项目建设工期,造成的经济损失极大。部门壁垒是审批提效的最大障碍。
此次推出的“区域性评价”,就是为了解决以上难题,提高建设工程评估评审效率。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操作是,先科学合理选定联合评价实施区域,由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在指定的区域内对土地勘测定界等实施联合评估,形成的成果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这给企业带来的不仅是经济成本的大幅缩减,更多的是时间效率的大幅提升。
评价成果有效期最短一年,评估范围外项目压缩审批时间
《意见(试行)》明确,区域性联合评价成果有效期最短为一年,法定时效长于一年的评估项目成果有效期内予以采用,不再重复评估。园区已开展单个或多个专项评估评审的,单个建设项目不再进行相关的专项评估评审。
对落户在区域性联合评估范围外的项目,《意见(试行)》也强调缩减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能。在评估评审时间上,各审批职能部门20个工作日(含委托、评估评审时间,不含报告修改完善、复审、再审时间)内完成评估评审相关报告。对涉及多级多部门评估评审的事项,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联合评估评审,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并出具书面行业审查意见。对经联合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报告,其他部门不得再次进行评估评审。
建评审专家库,违规中介会上“黑名单”
评估评审中介这次也被纳入改革范畴。根据《意见(试行)》,南京市还将建立咨询设计机构信息库,评估评审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纳入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统一对外公开。同时建立统一的综合评估评审专家库,各级职能部门评估评审从评估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咨询、勘查、设计、造价等工作的评估评审中介机构,将被列入“不良记录”;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行为将被列入“警示黑名单”。
据悉,这些改革措施打破了以往审批条块分割的弊端,让多个审批部门“坐在一起”,联合起来为企业办事,从而进一步压缩、削减审批时间,真正变政府部门“端菜”为人民群众“点菜”。“希望通过最近出台的一系列审批改革举措,率先建设成为全省‘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投资环境最优’的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南京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南京日报
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投资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价的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