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202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管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及监管效能,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科学高效。
一、结合疫情防控,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闭合监管。严格执行南京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进一步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 “三专”(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和“五个不得”(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江苏冷链”溯源信息、南京市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不得销售、使用)管理要求,督促食品经营者主动公示“江苏冷链”溯源码,公示率达100%。
二、加强日常监管,坚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品牌连锁超市、特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率和自查报告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率和监督抽考合格率,分别达到90%以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实现全覆盖。开展放心食品超市、放心餐厅自我承诺活动。
(二)强化监管手段。结合《江苏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加大检查力度,强化过程控制,自觉规范经营。进一步推进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年底食品销售者全部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优秀率达85%以上。进一步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综合运用飞行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突出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与底线思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要领域、重要时段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效杜绝区域性、系统性和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
三、聚焦风险管控,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关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实现全覆盖,农贸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达95%以上。建立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含快速检测)制度,农贸市场达80%以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及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
(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按照《江苏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1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的基础上,实施先进管理模式及“明厨亮灶+互联网”等工作,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实施旅游景区小餐饮整治。在全区旅游景区(点)、商业综合体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引导提升、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方式,通过组织一次精准摸排、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工作、组织一批规范建设试点、组织一次集中观摩交流等“四个一”举措,推动小餐饮示范共创共治。
(四)强化农贸(批发)市场快检规范运行。组织快检人员培训、考(复)核,岗前培训考核率达100%。继续完善奖惩机制,规范快检不合格处置,不合格处置率达100%。主动接受市民送检,送检结果反馈率达100%。落实考核制度,强化规范管理,通报考核结果。
(五)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实现培训考核全覆盖。开展网络餐饮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线下实地检查入网餐饮单位比例不少于5%,持续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和网上“阳光厨房”,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加强小餐饮备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小餐饮备案率达100%。
(六)规范卤菜行业经营秩序。督促指导散装熟食卤菜销售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进货、储存、加工、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
(七)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围绕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菅、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稳步推进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协调联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抓好舆论引导,强化科普宣传,提升特食、食盐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积极与农业农村、教育、民政、卫健、商务等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加大部门联动,进一步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凝聚监管合力。推动发挥行业协会、食品安全工作站隐患排查、信息交流、风险防控、学习培训、督查考评等作用,不断强化行业自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