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丽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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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秦委〔2016〕77号文件精神,决定:
任命孙丽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规划建设处处长;
任命江永强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产业发展处处长;
任命刘立新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处长;
任命王军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处)处长。
任命王长青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正处级);
任命胡汉生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处)副处长;
任命熊茂林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景区管理处(综合执法处)副处长;
任命江颖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任命黄健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名城保护处副处长(主持处工作);
任命秦月红同志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
因机构调整,原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区管领导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9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人武部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