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金村街道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玄武区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1月,在辖区内开展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刻汲取响水“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和省巡查组指出的29项责任不落实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惩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见底并整治到位,推动辖区冶金等工贸企业转型升级,切实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整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防范遏制一般事故,确保辖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整治范围
覆盖辖区轻工、商贸等行业,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三、整治重点
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一)轻工行业企业
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
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3.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二)商贸行业企业
1、经营管理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商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与入驻商家签订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等。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及时申报并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对人员聚集有控制和疏散措施,杜绝发生人员挤压踩踏事故。
2、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各商家要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各类隐患。一是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在实际使用中平面布置满足疏散要求、防火分隔到位、疏散通道畅通、无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备设施运行完好、日常管理机制健全;进一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值守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排查。二是消除大型商业场所内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大型商业场所内,餐饮商户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推行“瓶改管”、“气改电”等替代方式;督促合法供气企业与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并按照规范操作燃气装置设备;三是排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使用电梯、叉车、锅炉、游乐等特种设备,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是提升电梯检验维保质量,电梯 100%纳入电梯维保平台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倡导安全文明乘梯,确保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四是排查消除商业综合体内各业态安全隐患。大型商业场所内做好商业场所里多业态组合的隐患排查治理。
(三)存在动火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
1.对动火作业没有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等级,没有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未开具动火作业票证。
2.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以及检测和记录;未对动火作业设备(管线)采取拆离、盲封等措施;未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未安排专人监火,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
(四)存在外委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
1.发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外包项目有多个承包单位或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的,发包单位未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2.发包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未做好工程施工区域、运行设备、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未设置逃生通道、悬挂警示标志;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四、时序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上旬)。
各中心、社区、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深入学习11月13日***常务会议精神和***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市政府部署整改落实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影响和制约本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要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等形式,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确保所有相关企业了解和掌握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制定好本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并上报至街道安监办。并利用好各自的宣传资源,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好,营造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底)。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和安全状况,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对辖区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整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需书面说明理由报送区工贸工作组,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企业全面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自查自改等工作,同时要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并及时将本单位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措施制定情况(包括安全风险清单和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街道(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同时,要结合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地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企业是否按照《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京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开展精准执法、集中整治。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未按要求开展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要分析研判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街道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街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企业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隐患整改做为企业安全经营、提高效能的重要工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化问责考核。街道启动问责考核机制。在整治行动期间,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各中心、社区和企业,从动员部署、教育宣传、检查自查、隐患整改到总结讲评、材料上报,都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台账。
(五)强化协调联动。街道整治办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各中心、社区每周向街道专治办报送进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六)强化舆论宣传。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全时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街道将在社交平台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推送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爆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锁金村街道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庞 敏 锁金村街道主任
副组长:张 建 锁金村街道经济中心中心主任
成 员:徐长春 锁金村街道二级调研员
许 勇 锁金村街道安监办
李 林 锁金村街道安监办
魏 清 锁金村街道安监办
李 旭 锁金村街道安监办
王玮东 锁金村街道安监办
徐 飞 锁金村街道安监办
丁 妍 锁金村街道安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