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近日,盐城出台了《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投资规范、融资渠道畅通、服务管理高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实施意见》明确,一是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政府推进的重点事项和重大建设任务,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定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吸引民资进入,并落实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合理投资收益。二是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建、交通、环保等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采取单个项目、组合项目、连片开发等多种形式,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增加有效供给。加快设立并整合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发展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加,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三是全力支持企业直接融资。2017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29%,2020年达到35%以上。改善企业投资服务,实现各类投资项目审批“一口受理、一码通行、一网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