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五、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九、 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
(四)负责制定职责范围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七)承担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八)负责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区内的药品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
(十二)指导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拟订全区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十六)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一批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典型培养、宣传等工作。
(十八)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
(二十一)指导大东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十二)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根据机构改革需要,深化职能转变,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乡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设8个科室:
(一)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党务工作;负责绩效考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保密、普法、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卫健系统领导干部选拔培养、使用;负责人才培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政务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重大事项调研、印鉴管理、文字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卫健系统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投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接待、解答、解释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协调,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依法报备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工作;负责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属预算管理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的落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工作规范及相关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规划;负责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发展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医疗救援;负责组织实施公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医疗机构内部药械管理工作;属地化管理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的接待、委托鉴定及行政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中医医疗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科普知识普及;组织实施健康服务业及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共卫生管理科(应急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区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监测及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测等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全区卫生执法稽查,负责消毒产品销售、医疗服务、采供血的监督;负责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等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负责指导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相关统计报表工作;承担人口监测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家庭发展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各项审批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制度;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与规划科。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卫生健康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卫健系统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和统计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区爱国卫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区直各部门和驻区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全区城乡环境整治、病媒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区开展卫生街道(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组织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估;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24,424,7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4,890,600 | 二、外交支出 | |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 三、国防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51,680.00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123,435,828.00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4,890,600.00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537,261.00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总计 | 129,315,369 | 本年支出总计 | 129,315,369 |
上缴上级、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上年结转及结余 | 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129,315,369 | 支出总计 | 129,315,369 |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上年结转及结余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合计 | 129,315,369 | 124,424,769 | 4,890,600 | |||||||
043 | 卫健局 | 129,315,369 | 124,424,769 | 4,890,600 | ||||||
043001 |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 129,315,369 | 124,424,769 | 4,890,600 |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29,315,369 | 7,013,160 | 122,302,20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51,680 | 451,68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51,680 | 451,68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51,680 | 451,68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23,435,828 | 6,024,219 | 117,411,609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694,202 | 5,782,463 | 911,739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5,782,463 | 5,782,463 | |
210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11,739 | 911,739 | |
21002 | 公立医院 | 3,107,474 | 3,107,474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2,312,769 | 2,312,769 | |
2100202 | 中医(民族)医院 | 424,705 | 424,705 | |
2100299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370,000 | 370,0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0,837,840 | 20,837,840 | |
21003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20,837,840 | 20,837,84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46,949,930 | 46,949,930 | |
2100407 |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329,930 | 329,93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46,620,000 | 46,620,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36,503,826 | 36,503,826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28,753,065 | 28,753,065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7,750,761 | 7,750,76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1,756 | 241,75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41,756 | 241,756 | |
21016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9,100,800 | 9,100,800 | |
2101601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9,100,800 | 9,100,8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890,600 | 4,890,60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890,600 | 4,890,600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4,890,600 | 4,890,6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37,261 | 537,26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37,261 | 537,26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37,261 | 537,261 |
表四 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 |||
单位:元 | |||
政府经济科目名称 | 控 制 数 | 部门经济科目名称 | 预 算 数 |
合 计 | 129,315,369 | 合 计 | 129,315,369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4,209,523 | 工资福利支出 | 4,209,523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2,966,426 | 基本工资 | 1,617,084 |
津贴补贴 | 1,218,510 | ||
奖金 | 130,832 | ||
社会保障缴费 | 693,436 | 在职养老保险 | 451,68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41,756 | ||
住房公积金 | 537,261 | 住房公积金 | 537,261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2,400 | 医疗费 | 12,400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115,61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115,611 |
办公经费 | 921,419 | 办公费 | 85,800 |
水费 | 45,725 | ||
电费 | 77,369 | ||
邮电费 | 255,300 | ||
办公取暖费 | 53,216 | ||
差旅费 | 19,800 | ||
工会经费 | 58,529 | ||
福利费 | 8,160 | ||
其他交通费用 | 317,520 |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46,620,000 | 专用材料费 | 46,620,000 |
委托业务费 | 315,888 | 劳务费 | 315,888 |
维修(护)费 | 29,700 | 维修(护)费 | 29,7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228,604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228,604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4,890,600 | 资本性支出 | 4,890,600 |
大型修缮 | 4,890,600 | 大型修缮 | 4,890,60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099,63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099,635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40,925,515 | 抚恤金 | 2,454,170 |
救济费 | 37,213,740 | ||
医疗费补助 | 17,000 | ||
奖励金 | 1,240,605 | ||
离退休费 | 3,636,000 | 离休费 | 1,144,316 |
退休费 | 2,491,684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538,12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538,120 |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24,424,7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预算内财力 | 124,424,769 | 二、外交支出 | ||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用收费 | 三、国防支出 | |||
3、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费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4、罚没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5、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4,890,6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51,680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3,435,828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4,890,600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537,261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收入总计 | 129,315,369 | 支出总计 | 124,424,769 | 4,890,600 |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124,424,769 | 7,013,160 | 117,411,60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51,680 | 451,68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51,680 | 451,68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51,680 | 451,68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23,435,828 | 6,024,219 | 117,411,609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694,202 | 5,782,463 | 911,739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5,782,463 | 5,782,463 | |
210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11,739 | 911,739 | |
21002 | 公立医院 | 3,107,474 | 3,107,474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2,312,769 | 2,312,769 | |
2100202 | 中医(民族)医院 | 424,705 | 424,705 | |
2100299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370,000 | 370,00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0,837,840 | 20,837,840 | |
21003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20,837,840 | 20,837,840 | |
21004 | 公共卫生 | 46,949,930 | 46,949,930 | |
2100407 |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329,930 | 329,93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46,620,000 | 46,620,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36,503,826 | 36,503,826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28,753,065 | 28,753,065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7,750,761 | 7,750,761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41,756 | 241,756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41,756 | 241,756 | |
21016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9,100,800 | 9,100,800 | |
2101601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9,100,800 | 9,100,8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37,261 | 537,26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37,261 | 537,26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37,261 | 537,261 |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元 |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合计 | 7,013,160 | 30211 | 差旅费 | 19,800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209,523 | 30213 | 维修(护)费 | 29,7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1,617,084 | 30216 | 培训费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18,51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
30102 | 奖金 | 130,832 | 30226 | 劳务费 | 315,888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28 | 工会经费 | 58,529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养老保险缴费 | 451,680 | 30229 | 福利费 | 8,16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41,756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17,52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3,2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23,43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37,261 | 30301 | 离休费 | |
30114 | 医疗费 | 12,400 | 30302 | 退休费 | 93,34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80,207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01 | 办公费 | 85,800 | 30304 | 抚恤金 | 24,170 |
30205 | 水费 | 45,725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206 | 电费 | 77,369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7,000 |
30207 | 邮电费 | 255,300 | 30309 | 奖励金 | 480 |
30208 | 取暖费 | 53,216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288,440 |
30208 | 物业管理费 |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备注 |
合计 | 4,890,6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890,60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4,890,600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4,890,600 |
表九 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 ||||
单位:元 | ||||
政府经济科目名称 | 控 制 数 | 部门经济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合 计 | 129,315,369 | 合 计 | 124,424,769 | 4,890,600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4,209,523 | 工资福利支出 | 4,209,523 |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2,966,426 | 基本工资 | 1,617,084 | |
津贴补贴 | 1,218,510 | |||
奖金 | 130,832 | |||
社会保障缴费 | 693,436 | 在职养老保险 | 451,680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41,756 | |||
住房公积金 | 537,261 | 住房公积金 | 537,261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2,400 | 医疗费 | 12,400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115,61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3,115,611 | |
办公经费 | 921,419 | 办公费 | 85,800 | |
水费 | 45,725 | |||
电费 | 77,369 | |||
邮电费 | 255,300 | |||
办公取暖费 | 53,216 | |||
差旅费 | 19,800 | |||
工会经费 | 58,529 | |||
福利费 | 8,160 | |||
其他交通费用 | 317,520 |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46,620,000 | 专用材料费 | 46,620,000 | |
委托业务费 | 315,888 | 劳务费 | 315,888 | |
维修(护)费 | 29,700 | 维修(护)费 | 29,70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228,604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228,604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4,890,600 | 资本性支出 | 4,890,600 | |
大型修缮 | 4,890,600 | 大型修缮 | 4,890,60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099,635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7,099,635 |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40,925,515 | 抚恤金 | 2,454,170 | |
救济费 | 37,213,740 | |||
医疗费补助 | 17,000 | |||
奖励金 | 1,240,605 | |||
离退休费 | 3,636,000 | 离休费 | 1,144,316 | |
退休费 | 2,491,684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2,538,12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538,120 |
表十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三公”经费合计 | 1184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共接待费 | 1184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他: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129,315,3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424,769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890,600元。与上年比较收入增加18,525,912元,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人均增加5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129,315,369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680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35,828元、城乡社区支出4,890,600元、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537,261元。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18,525,912元,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人均增加5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
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09,523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3,115,61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099,635元等。
二、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424,769元,比上年增增加18,525,912元,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增加5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424,769元,比上年增加18,525,912元,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增加5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680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35,828元、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537,261元。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18,525,912元。
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209,523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3,115,61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099,635元等。
三、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13,160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209,52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20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3,430元,主要包括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一般公共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数0元。与上年比较减少11840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840元。(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安排预算4,890,600元。与上年同期比增加4,890,600元。用于大东区卫生健康系统债务化解支出。
六、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本级、沈阳市大东区计划生育协会等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13,160元,比上年预算7,286,185元减少273,025元,减少原因为减少一名公务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已车改,没有公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2,302,2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411,609元,达到预计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纲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反映实行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支出,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医疗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的所属城市综合性医院方面的支出
17.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方面的支出。
18.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9.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0.基本公共卫生: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反映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22.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3.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反映老龄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高领老人的补贴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