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保障孤儿提标待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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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大东区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10.9万元,积极做好21名散居孤儿提高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保障工作。
一是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245元。二是对年满18周岁的孤儿于年满18周岁的下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并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如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则继续发放生活费直至毕业,毕业停发基本生活费前,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基本生活费。
我区从7月开始按新标准核发,8月份21名孤儿提标资金及6名已毕业孤儿一次性基本生活费补助资金共10.926万元,各级财政提标资金已及时拨付,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孤儿个人,确保政策按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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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5:26: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