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从三方面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明电〔2015〕21号)和辽宁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东区全力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于5月6日至8日迎接了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作组对全区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大东区认真抓好三方面的工作内容,确保涉农资金使用得当,无违纪问题发生,得到了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大东区成立以王戈利副区长为组长的大东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100%,各项申报资料要真实完整,确保自查工作确定实效。
二是认真自查,有错必纠。大东区2013至2014年涉农资金7216.8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4459.06万元,本级安排2757.78万元。自查自纠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对2013、2014年度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涉农资金,按照资金的内容和年份进行梳理,依照当年预算、追加资金审批单及市局下达的指标文件,对涉农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未发现违纪问题。
三是加强管理,细化分工。大东区以本次涉农资金自查自纠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管理意识,加强涉农资金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确保涉农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