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房产局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领导信息
张文宁 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委及行政全面工作,分管信访工作。 办公电话:86056268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3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张 红 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党务、人事、财务、住房保障办、解遗办证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86056277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3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
曲 兵 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供热、修建、防汛、应急抢险、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86056255 办公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3楼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负责本单位营商环境建设,积极改善、优化全局的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意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房产市场监督管理及组织日常房产市场监管工作。
(四)贯彻执行《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负责对全区住宅小区物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住宅区治理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对单位自管房屋安全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开展联系、协调及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属地对危险私有房屋组织开展汛期防雨抢险工作。
(六)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及代管房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修缮的宏观管理;负责对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供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区供热工作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直管房屋与自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危险房屋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汛期直管房屋与自管房屋抢修、排险工作;负责区教育局自管房产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直管房屋与自管房屋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对全区城镇住房改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审查、审批工作和租赁补贴审批工作。
(十一)负责不动产有关解疑工作,统筹开展租售同权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信访投诉和维稳工作。
(十三)贯彻《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内抢救式修缮项目中产权单位无力修缮或拒不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代为修缮工作,并告知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土地征收或房屋交易时须扣除修缮费用。
(十四)负责对区城市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十五)负责本行业系统及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十六)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十七)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八)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3楼
科室负责人:陈立志 办公电话:86056268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督查督办、文字综合、人事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公共节能、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涉法涉诉案件管理及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党务工作;承担绩效考评、纪检监察、群团组织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承担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
办公地点: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3楼
科室负责人:田忠仁 办公电话:86056289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审查审批、租赁住房补贴审批、低保户住房补贴认定审批、直管住宅租金核减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直管房产档案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及直管房产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租金征收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审核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及疑难房改售房的审批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房产政策及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区内房屋产权解疑办证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监督直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区治理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退还、变更等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政策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老旧住宅区综合改造点位确定及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后续管理模式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实施租购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工作等工作。
(三)修建科
办公地点: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1楼
科室负责人:李伟东 办公电话:86056259
主要职责:负责局直管公房修缮任务计划的落实和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弃管房维修计划的上报、招标施工、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内抢救式修缮项目中产权单位无力修缮或拒不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代为修缮工作,并告知市政府相关部门,在土地征收或房屋交易时须扣除修缮费用;负责对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协调维修工作;负责修建统计报表和局修建工程预算及直管和直管售后房屋维修工程对外发包的审定工作;负责工程质量验收及对局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汛期房屋抢修、排险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实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供热管理科
办公地点: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3楼
科室负责人:赵国庆 办公电话:86056288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供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全区供热市场运行的监管,指导、规范供热、用热行为;负责指导供热企业执行市供热规划,对供热经营单位开展动态检查、考核、评比;负责供热各项补贴的审核等工作。
(五)信访行风办公室
办公地点: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C座1楼
科室负责人:侯建民 办公电话:86056278
主要职责: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落实区房产行业接受市民评议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及各种投诉的受理接待、处理、落实等工作。
撰稿人:刘雪松
审核人:张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