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弱势群体保障体系与专项救助制度的提案(第155号)答复
朱士震、陈志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弱势群体保障体系与专项救助制度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对民政工作作出的***,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着力保基本兜底线,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我区基本情况
全区户籍人口98.69万,现有城市低保4329户、5547人,保障面 0.56% ,救助标准每人每月685元。农村低保4户4人,救助标准每人每月480元。城乡低保边缘户***户,89人,城市边缘救助标准每人每月685元-822元,农村边缘救助标准每人每月480元-576元。按照区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工作部署,我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三级文件的要求,将全区贫困人口中入学、生活、医疗、住房、自然灾害等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社会救助方面的情况说明
(一)救助范围的问题。
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主要面向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特困家庭。城乡低保边缘户,还享受物价联动补贴、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取暖补助、节日救助、廉租住房保障、减免殡葬相关费用等多项救助优惠政策。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生活救助。
(二)救助标准的问题。
1.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逐年提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标准。2019年城乡低保累计发放73181人次,金额4676.41万元。
2.做好困难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减免救助,保证困难居民参保参合率100%。我区一年办理城乡低保医疗保险5537人次,医疗保险金由政府全部承担。实现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医疗救助全面实行“零起付”、“即时结算、即时救助”工作机制,不设封顶限制,不设定点医院限制。
3.逐步提高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城乡低保对象在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报销及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对政策内个人自付费用的剩余部分,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人员按70%给予救助,城乡低保边缘人员按42%给予救助。
4.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及时有效的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在兜住民生底线、开展救急解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已将临时救助权限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办理一般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救助标准一般要同低保标准相衔接,户籍或(居住地)社区、街道审核后,将救助金打入个人卡上。2019年全年累计救助586人次,救助金额181.68万元。
三、核查核对的问题。
(一)目前我区核对中心可以核对项目共有3大项,11小项:
1.家庭成员:①户籍;②出入境;
2.可支配收入情况:①社会保险;②住房公积金;③工商登记;
3.家庭财产状况:①房产;②机动车辆;③银行存款;④有价证券;⑤商业保险;⑥房屋租赁。
(二)尚未列入核对项目的有9项:
1.涉及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及外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2.刑事拘留及服刑情况的;
3.土葬、在外地火化、在公安部门未销户的;
4.在省级单位、事业单位、铁路部门发放的工资、领取养老金或跨市领取养老金的;
5.申请人及赡(抚)养人在外地的财产及工作保险情况;
6.未缴纳五险一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
7.婚姻状况;
8.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9.比对信息与相应的信息登记不同步,例如工商营业登记和车辆登记。
四、管理监督的问题。
(一)皇姑区建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目的就是要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互不通气、资源浪费、效率不高等问题,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将生活、卫生、教育、住房、就业、法律援助等各类专项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等汇集成册,作为今后我区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二)城乡低保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或者挪用。各级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近亲属(三代以内)申请获得城乡低保的,应主动向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明,并填写《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城乡低保备案表》,分别由区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存档备案。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
皇姑区民政局
2020年6月8日
经办人:贺香宁
联系电话:86866310
撰稿人:贺香宁、张婷
审核人:张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