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沈阳市皇姑区春华饺子馆经营的小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为小餐碗,加工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检验项目: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3项。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19年9月10日送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送达回执,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提供合格餐具。对沈阳市皇姑区春华饺子馆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进行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
(三)整改复核情况。2019年9月12日对沈阳市皇姑区春华饺子馆责令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该店现场已整洁,消毒柜已正常使用,该店负责人加强了卫生、消毒、保管程序合理,保证提供合格餐具。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