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人大第38号关于建立与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有效沟通渠道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左戈
建议编号: 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38号
主要内容:
长江北社区是一个33年的老旧小区,有38栋楼房的下水存在问题。经常不时的会有个别的楼房下水出现堵塞并造成污水冒漏、污染环境的问题。这38栋楼的产权大部分归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负责。每当发生堵塞问题时,大多是由社区与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进行沟通解决,现在的问题是堵塞问题一直没能很好的彻底解决,还有就是在沟通中存在着效果不明显,感觉力不从心。所以建议是否由上级建立与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有效的沟通渠道。
承办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 侯建民
联系方式: 024-86056278
办复情况:
关于您的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建议建立与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有效沟通渠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
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是民营控股企业,沈阳市国资委持有企业占股10%,与市房产局没有隶属关系。但市房产局委托该公司管理了原公司的直管公房,只有直管公房的业务与市房产局有关。
经向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在群众的报修问题上已向社区公开了62207781(皇姑)、24083351(总公司)两部热线电话,并保证了热线的畅通,可以满足群众们的报修问题。相关领导也表示凡涉及沈阳市房产经理公司管理的房产维修问题所在社区均可以帮办。
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会积极协助各社区建立有效沟通。力争让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为促进皇姑的和谐发展而努力工作。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代表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