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皇姑区法制办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区法制办以深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坚持依法履职,健全法治机制,强化制约监督,加大考核力度,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召开整治“三乱”小组调度会,印发了《皇姑区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方案》、《皇姑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政阶段工作方案》。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会同区编办在全区开展“三乱”执法检查活动。对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安监局等执法部门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执法行为制度执行情况、规范行政执法等情况进行检查。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违反规定检查等问题。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审核,编制了我区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计划明确了45类检查的对象、102类具体事项、法律依据、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目前,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政府文件下发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3.全面启动全区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区办理执法证换证14人,办理新申领执法证7人,清理注销不符合要求4人。组织全区8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及考试。
4.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或组织行政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和确认。经审核,共有24个行政机关(区属单位)、2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2个受委托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以皇姑区人民政府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
5.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政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60号)精神,我区从2017年5月1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了《皇姑区2017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单位开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案卷9093宗,行政处罚案卷698宗,其中,一般程序案卷570宗,简易程序案卷128宗。按照全区各单位开展案卷自查自评的情况,区法制办对各单位报送的典型案例进行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
6.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将已结案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涉企行政处罚决定向区法制办备案。目前,执法分局、市场监督局、文体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已报送71本案卷,已审核完毕。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整改。
(二)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制度落实。
1.强化行政应诉登记备案制度。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4件;共收到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件,民事诉讼案件2件,目前正在审理中;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余人次。
2.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为政府签定行政合同及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为政府工作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17份。积极完成政府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继续对一些重大项目的履行情况进行***服务,随时出具法律意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法律风险,共出席会议并现场发表法律意见32次。
3.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上半年全区已经有4个执法部门成立法制科,力争做到每个执法部门都设置法制科或配备专职人员。
4.加强征收工作法律知识培训。对全区主管征收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聘请专业律师就如何形成征收补偿决定的程序性事项进行专门讲解。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观念不强,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呈上升势头。
三是不能统筹处理优化营商环境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执法观念、服务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定纷止争的作用,不断畅通行政应诉工作渠道。
(三)扎实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审核人:刘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