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公开、报送工作,现将浑南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浑南区交通运输局为行政执法职权主体;浑南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为委托主体。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浑南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共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33人,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100%持证上岗。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2020年度浑南区交通运输局及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共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名,其中无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举行法制审核人员部门培训2次,全年共计审核法制案件6起,纠正案件0起。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2020年10月20日,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单位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执法事项,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计有执法事项33项,详细注明了各类执法事项的办理时限,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2020年度,编制(非安全领域)涉企检查计划78家,检查落实78家,开展企业回访78家,同比去年涉企行政检查数量无变化。
2020年度检查计划全部实施,未发生处罚、处理案件,检查结果已于年底前报送至区司法局备案。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2020年度开展涉及国家、省、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3次,专项检查结束后30日内,及时备案检查有关情况。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2020年,浑南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各执法部门根据本部门执法业务,分别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从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到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把培训的法制业务理论与日常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相结合。并重点抓好并解决当前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部分执法人员还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浑南区贯彻落实《沈阳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沈浑法制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工作,并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依据沈阳市交通局行政裁量基准,结合浑南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浑南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行政裁量基准。
2020年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共分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三大项。其中:行政处罚细化基准118项;行政检查细化基准2项;行政强制细化基准4项。
我局将根据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2020年全年,我局共做出行政执法决定6起,其中行政处罚4起,路产路赔2起。并全部通过浑南区政府网站和处罚科LED屏进行公示,公示率100%。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局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影像记录办案执法全程,固定证据、勘验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对执法各环节全程记录,我局为一线行政执法外勤人员全部配备执法记录仪,配备比例为100%。在固定场所配备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控。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为分解行政执法责任,明确执法职责和权限,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我局印发了《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建立起依法行政的岗位职责体系,落实监督机制,将权力与责任挂钩,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浑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8日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