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推进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31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1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32号)、《关于加快推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通知》(辽政督考〔2018〕16号)和《关于做好编制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商改办发〔2018〕5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鞍政办明电[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此次方案重点在于编制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主管部门清单,并实行名录动态管理,制定完善的行业规范标准。
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改制、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