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2013年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县长 张晓梅
(2012年11月5日)
同志们: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缴工作会议。一会邓县长将做***,请大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县2012年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及2013年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讲两方面意见。
一、2012年新农合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区及县直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县新农合工作坚持以政策宣传为先导,以强化服务为抓手,着力加强资金监管审核,不断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全县参合面进一步扩大,农民受益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农民参合积极性显著增强,参合患者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起步于2006年,当年参合农民32.9万人,参合率为80%。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2012年全县参合人数达到39.7万人,参合率达到98%,较2006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基本实现了农村人口“应保尽保”。同时,参合患者受益面不断扩大,今年前9个月,全县共有37.3万人次获门诊补偿、2万人次获住院补偿,受益率达70%,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
2、筹资标准逐年提高,新农合补偿水平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在逐年提高,2012年提高到295元,其中个人50元,上级财政补助245元,全县筹资总额达到1.1亿元,为提高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前9个月,全县参合农民因病获得住院补偿医药费6700万元,比2011年同期增加3162万元;获得门诊补偿费用1600万元,比2011年同期增加了591万元,为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今年在原来政策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慢性肝炎等八种慢病的门诊报销标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第一段比例提高10%;大病补偿标准提高到13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惠民程度。
3、便民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全省创新开展了即审即报业务,即经转诊到县域外就医的参合患者,药费额在5万元以内的,实行即审即报,半小时内即可拿到补偿款;医药费总额超过5万元的以及没有转诊手续的,只要是患者本人办理,同样可在半小时内拿到补偿款,极大方便了广大参合患者。同时,出台了定点医疗机构预付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预付资金支持,确保参合患者及时就诊就医。此外,在全县每个村选定一个卫生室开展新农合报销工作,实现了门诊报销工作全县各行政村全覆盖。
4、规章制度不断健全,资金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了住院管理制度、报销管理制度、转诊制度等7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两假”行为,今年1—8月共查处冒名顶替案件11人次,涉及医药费总额近50万元。着力加强对委托经营医院的监管,强化外伤、中毒患者病因的监管及医药费的审核,加大了对医药费用数额较大患者的监管审核力度,有力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信息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从今年6月份开始,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上审核,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有效保证了基金运行安全。岫岩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监管,构建规范便民服务体系的做法,得到省卫生厅的充分肯定,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工作简报》向全省推广岫岩做法。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县各乡镇区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得益于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得益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对关心和支持新农合工作的全县各乡镇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我们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宣传面不够广,部分村组还存在死角,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仍心有疑虑。二是各乡镇区资金征缴工作不平衡,参合率相差悬殊。三是由于资金筹集时工作量较大,登记错误、项目不齐等问题时常出现,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为报销工作带来很多不便。以上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2013年度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安排意见
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是保障新农合安全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更是推进全县新农合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2013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70元,全县工作目标是参合率达到98%,力争实现100%;参合人员信息的采集、录入准确率达到100%。为此,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和压力,集中人力物力,确保打赢2013年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攻坚战。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紧急组织动员,分解落实任务。各乡镇区要把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立即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力以赴抓好抓实。今天会议结束后,要马上进入资金征缴工作状态,要把乡镇区机关干部、村干部、村民组长、新农合具体工作人员、村定点诊所的村医都动员起来,参与到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各岗位人员职能作用,全方位开展资金征缴工作,确保资金征缴工作按期按量完成。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做好业务培训。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新农合给农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和好处,特别是要大力宣传近年来获得新农合补偿的典型事例,用农民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现身宣传新农合带来的好处。要加强宣传近年来出台的新政策、新标准,如慢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3万、将9项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等。要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多样性、准确性和覆盖面,对外出务工人员,要通过逐户通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争取达到外出人员参合不漏人,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新农合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各乡镇区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具体负责征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学好学透有关文件政策,准确掌握资金征缴操作程序。
三是注重工作环节,明确具体问题。一要明确各乡镇区的参合人数以统计局2011年末的农业人口数字为准。二要明确参合范围为凡居住在岫岩县范围内未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农业人口。三要明确普通群众收款、填表、发证(填证)要一次性完成,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填表、发证工作由各乡镇区民政办专人负责,单独编号、汇总。四要明确参合农民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五要明确在校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进城就读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其他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合、重复享受待遇。学生在校参加的商业保险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发生冲突,可以享受双重报销待遇。六要明确201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缴费日期延至2013年1月31日前,家长可持新生儿出生证明到各乡镇区卫生院或县农村合作医疗局办理参合缴费手续。以上六条都是新农合的刚性规定,各乡镇区务必从严把握,切实按规定操作。
四是规范征缴程序,按时完成任务。各乡镇区要严格规范资金征缴工作程序和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具体时间为11月1日起开展征缴,到11月30日完成资金征缴工作。征缴资金要上交到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参合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移交给县农村合作医疗局和乡镇区卫生院各一份。各乡镇区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参合人员微机录入工作,个别工作任务量大的可以延至25日前。各乡镇区一定要认真组织实施,制定详细的工作日程表,确保按期完成征缴工作的各项任务。
同志们,新农合工作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切实做好2013年的新农合资金征缴工作,努力推动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