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动监局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县动监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瘦肉精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它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开展工作,根据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该局制订切实可行、责任明确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严打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畜牧局“迎全运,保安全”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宣传和张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有害物质的通告》,广泛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使用瘦肉精所负的法律责任,以案说法,形成长期高压态势,提高养殖场(户)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威慑违法犯罪分子,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社会监督,使全社会都知道瘦肉精的危害性,使养殖场(户)都知道使用瘦肉精的严重结果,使监督人员都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
三、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各环节的监督
(一)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加强对“瘦肉精”销售活动的监督。
(二)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养殖场(户)日常监督制度,对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利用快速检测卡,进行全面检查,坚持县乡两级每两周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养殖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监督整改。
(三)开展收购和贩运环节整治,加强对生猪、肉牛、肉羊收购和贩运经济人的管理,对经纪人实行备案制度,掌握经纪人的活动动态,对出栏的生猪和肉牛按比例,采用快速检测卡进行检测,并且畜主须提供《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经现场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外地进入我县的活畜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异地含有“瘦肉精”的动物进入我县。
(四)开展屠宰环节的整治,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行业及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生猪、肉牛、肉羊屠宰厂(点),严格执行“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强对屠宰厂(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的监督抽检,对进厂的生猪、肉牛查看和收缴《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没有《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的不得进厂屠宰。
四、加大抽样检测的频次和范围
加强对生猪、肉牛的存栏、出栏、产品的抽样检测。对生猪、肉牛出栏前100%按比例抽样检测,对存栏的生猪、肉牛按10%比例现场检测。目前,已对全县的生猪、肉牛养殖场(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屠宰企业监督抽检950批次。农贸市场、超市猪肉、牛肉抽取50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