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有效预防化解矛盾
2014年,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筑防线、保平安”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任务,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项活动。去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排查3867次,预防纠纷3550件,调解纠纷8709件,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9.8%;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67起,防止民转刑1起,防止群体性械斗3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同时,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逐步构建多元化人民调解网络,海城、台安、岫岩、千山先后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铁东、立山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铁西率先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人民调解工作,海城率先开展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深化公调对接、交调对接工作,在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对适宜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治安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接受有关部门移交、委托进行调解。通过在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移交或委托人民调解、诉后执行和解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提升协议履行率。目前,全市共有医疗纠纷调解组织5个,物业纠纷调解组织3个,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组织1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1个,交通事故调解组织3个,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3个,驻法院人民调解组织15个。共224人从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32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