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雪考核办法分清责任单位明确奖惩措施
发现未及时清除现象可向市除雪指挥部电话5600110举报
1月5日从市城建局获悉,日前出台的《鞍山市城市运除雪考核评比办法》要求,每场降雪量为中雪及以上的降雪后,市除雪指挥部会按考核评比细则对全市除运雪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除雪情况,对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扣分、排名和奖罚。如果市民发现某路段积雪未及时清除,可向鞍山市除雪指挥部举报,举报电话5600110。
《办法》规定,城市部分主要街路以及广场、坡路和所有桥涵的除运雪工作,由环卫专业队伍负责;其余的主、次、支路的除运雪工作按照各城区、管委会除运雪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段,街巷路的除运雪工作按照街道办事处划分的责任段,由社会力量负责;公园景区的除运雪工作由管理单位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的除运雪工作,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的除运雪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集贸市场的除运雪工作,由市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周边街路的除运雪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办法》对除运雪工作的标准做了具体要求:主要街路、广场外围道路、坡路、桥涵要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在雪停后24小时内除净,除雪率达到100%,并做到边除边运,在72小时内将积雪全部运出,其中桥涵、广场周边道路的积雪要在当日内运完;其它街路除运雪要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夜间降雪,次日早8时实施除雪,雪停后36小时内除净积雪,除雪率达到90%。除运雪责任单位要保证除雪质量,做到无空段、漏段;主、次街路和所有桥涵要达到见路面、见道线、见沿石的标准;其余街路和区域要达到方便行人行走和车辆通行的标准。禁止向冰雪路面抛撒沙土、灰渣;禁止将积雪堆压在树木和绿篱上;禁止往雪堆上倒垃圾、污物、污水,严禁损坏绿化带、树木和桥涵、沿石、灯具等市政设施。
每场雪后市除运雪指挥部监督检查组都将以现场抽检的形式,对四城区和三个管委会的居民区和道路、广场、桥涵等的除运雪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考核评比细则进行扣分、排名和奖罚,道路未见黑色路面;街巷路、居民区内未除雪或积雪成冰影响出行等情况都将被扣分。
按照规定,四个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及文化旅游区每年向市除运雪指挥部缴纳除运雪保证金,共计210万元。除运雪工作将实行分工负责,并按照评分扣罚保证金,每扣除1分将扣罚区政府、管委会3000元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