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18种西药40种中药实施最高限价
我市各医院已经从11月14日开始对部分药品进行降价
11月14日获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11月15日开始,全省定价的118个品种西药和40个品种中药实行最高零售价。要求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目前,鞍山部分医院、药店及一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收到最高限价通知,从11月14日开始执行。
据介绍,此次设立最高限价的多为常用药品,一般每个品种药品少则四五种,多则达到四十多个品种。其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不得上调;中标零售价格高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各医院已经从14日开始对部分药品进行降价。市长大医院药剂科主任刘志强介绍,此次降价的药品很多都涉及到住院患者常用药品。该院此次共涉及到16个品规的药品,其中12个品规现零售价不高于本次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仍按照原价格销售,另外高于最高零售价的4个品规已下调了价格。刘志强介绍,此次降价,幅度最大的药品为胸腺五肽注射剂(1mg:1ml),从56.1元降至34.4元,每支降价达21.7元;复方二氯醋酸二异丙胺注射剂(80mg:4ml)从56.5元降至49.1元,每支降价7.4元。
工作人员从我市部分药店了解到,只有一小部分药品的价格高于最高限价。成大方圆连锁药店的工作人员介绍,该药店此次共有35种药品在此次的药品目录内,但只有8种高于最高限价,需要降价,如治疗感冒常用的清热解毒软胶囊(0.8g*18)每盒从原来的15.5元降至15.1元,每盒下降了0.4元;增强免疫力的转移因子口服液(6*10ml:10mg:300ug)从26元下降至23.1元,下降了2.9元。因为此次限价的药品多为常用药,所以对百姓来说还是很实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