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系统稽查案件复查工作基本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防范执法风险,加强全市地税稽查系统的内部监督,检验全市地税稽查执法工作状况,客观评价工作质量,市地税局于8月份、9月份对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2015年和2016年度查结的稽查案件开展了案件复查。目前,复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此次稽查案件复查是由督查内审处与稽查管理处联合开展的,两个处室联合制定了税务稽查督察与案件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指引,并一起有效开展了税务稽查督察与案件复查工作。
此次案件复查的内容包括稽查局税务稽查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是稽查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重点查阅稽查案卷、协查案卷、稽查报表等;重点关注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等。
两个处室联合开展督察、复查工作,利用工作业务上的重合和补充,做到了强强联合,互为依托,互为借鉴,实现了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