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安全专项检查
1月17日,鞍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分局对全市11家液化气站安全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以保证春节期间全市液化气站安全经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设备年检是否合格、设计及经营手续是否齐全、报警系统是否完好、消防是否规范、避雷针是否检测合格、防静电和防爆装置是否完备、操作制度是否规范上墙、设备运行记录是否详尽、进展管理是否规范、岗位培训及站内环境是否达标等11项内容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液化气站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春节前,分局还将组织一次复查,不合格的液化气站将被停止营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使用液化气罐的用户,要到正规的液化气站充装,才能保证液化气的质量、重量和安全;新瓶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标记不清和涂覆、***不全、瓶体损坏腐蚀、超过检验期的钢瓶一定要经检验合格后再充装液化气和使用;要使用液化气专用胶管。
如果发现液化气经营中有违法行为,可以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分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554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