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南芬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强降水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南芬生态环境分局积极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成立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南芬生态分局于兴洋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程晓艾副局长担任,成员为行政审批与应急科、局办公室、监察局办公室、水环境保护科、气环境保护科、土壤环境保护与固废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负责协调、调度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法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工作;检查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保障。
二、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现场排查
(一)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要排查整改可能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企事业单位。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要逐一进行排查,完善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二)尾矿库。要深入排查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重点对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情况;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情况。
(三)涉危险化学品单位。要排查整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等涉及环境安全防控工作。
(四)危险废物处置企事业单位。要排查整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各环节的隐患,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的执行情况;风险防范措施到位情况;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各项应急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使用状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五)涉放射源企事业单位。要排查整改所使用、保管、运输、处置的放射源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闲置及废弃放射源的送贮情况;辐射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培训、应急能力维持、辐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六)重点排污单位。要排查整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环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涉突发环境事件的整改落实情况。
(七)重点风险防控企业单位。要按照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备案行业名单,加大对较大以上风险等级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监管力度,特别是排查涉及污水处理厂、石油化工等企业,切实做好风险排查、隐患整改、应急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
下一步,南芬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汛期的防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方案不落实的企业单位,要坚决采取停产、关闭、取缔等措施,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汛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