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关于拟命名锦州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全国爱卫办关于拟命名锦州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公示
为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质量,现就锦州市拟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邮件形式向全国爱卫办提出,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提意见内容要求真实。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全国爱卫办(邮编:100044)
邮箱:agws@nhc.gov.cn
全国爱卫办
2020年12月10日
上一条: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锦州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施行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武夷山普通纪念币锦州辖区发行计划的公告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6 22:01: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