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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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根据《辽宁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布重点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核查认定,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为锦州市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向社会公布。
锦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
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发放锦州考区2017年一级建造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二批次发行2018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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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7:20: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