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张浩开放式养殖用海续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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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02日发表
张浩委托大连海事大学编制的《绥中县张浩开放式养殖用海续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已编制完成。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文件要求,对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报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绥中县自然资源局递交书面材料,反映的内容要实事求是。有利益相关的用海人可报名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地址: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自然资源局
邮编:125200
电话:0429--2390675
***:《绥中县张浩开放式养殖用海续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版)》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9日
***: 张浩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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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20:35: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