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9年11月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市鲅鱼圈区停车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33708
传 真:0417-6233708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150窗口
邮 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市鲅鱼圈区停车场项目 | 营口市鲅鱼圈区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停车场10个,总占地面积154,939m2,总建筑面积为359,860m2,其中停车场建筑面积355360m2,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4500m2;新建停车位总计10,661个,其中地下停车位4,925个,停车楼停车位5587个,地面停车位149个,新建充电桩967个,广告牌53个。收购停车场22个,其中路外停车场5个,路内停车场17个;收购停车位总计10393个,其中路外停车位2350个,路内停车位8043个;建设充电桩235个。 | 1.废水 停车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它停车场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厕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 3.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 4. 废气 汽车尾气采取排气口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加强通风量,减少汽车怠慢速行驶时间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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