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执法检查视察组到市内3个交通运输场所检查
8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执法检查、视察组到客运站、营口东站、营口蓝旗机场对《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详细了解近期客车、高铁以及航班运行情况,并对旅客进出站时的疫情防控、文明出行等进行实地检查。客运站、营口东站、营口蓝旗机场作为窗口单位,通过设立“志愿者服务岗”“意见箱”“指示牌”,助推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引导旅客文明出行;以大屏幕为宣传媒介,全天候播放宣传片和公益广告,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统一着装,为旅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大力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明在讲话中说,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交通系统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窗口单位是营口的形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形成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文明服务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强化遵法守法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切实让《条例》转化为广大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文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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