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严防骗提行为
为避免扰乱正常提取管理秩序,杜绝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提,确保职工账户资金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骗提行为。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在内部从人员管理和系统管理上对受理、初审、审批、办结等环节分别设置岗位和操作节点,规避内部管理风险;二是完善提取要件,为防止提供假房照、假合同,视具体情况增加了例如完税证或住房档案、商业住房贷款相关附属资料(抵押物清单)等,以利于辨别购房和还贷真伪;三是设立住房公积金拍照系统,对所有提取要件的原件进行拍照,建立查阅方便的电子档案,防止用虚假材料复印件蒙混过关,并有利于事后监督管理;四是为保证资金安全,按照《阜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要求缴存单位对提取需求履行初审的权利和责任。审批后的提取款项,除了少数已经破产、解散、撤销单位的账户已经注销并经管理中心同意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外,均通过缴存单位自身基本账户划转,再由单位为职工进行提现,有效的避免了冒领公积金的行为;五是建立骗提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骗提行为分清责任和性质后,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下达通知,对骗提责任人人进行司法或行政处理,并根据情节是否严重采取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