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福建厦门创建创业型城市
为迎接今年底国家对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全面评估验收,厦门市15日起启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宣传月”活动,营造全民创业的氛围,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据了解,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和有关措施的推进落实,厦门市力争年末实现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
去年12月,厦门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入首批84个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随之,厦门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厦门市已经建立支持创业专项基金3500万元,用于创业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补贴等。2009年共有249户个体工商户申请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减免地方税费60.65万元。今年初以来,在厦门市青年创业贷款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已有4个区的信用社分别同相应区团委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授信总额达2.6亿元。一季度,市农联社累计发放青年创业贷款600万元,支持创业青年28人。
此外,厦门市将把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8万元,对象也从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劳动者,同时简化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办理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提高金融系统的积极性,贷款金额的5%。将作为奖励返还给银行。
同时,工商部门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创业主体名称使用规定、经营范围、出资期限等准入条件,使更多人得以实现创业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