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由于当前突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而体现的医疗设施紧缺、人民就医困难,相应国家号召,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健全国家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为保证海州区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补齐短板、查缺补漏已经迫在眉睫。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在原基础之上扩建疫情防护救治中心,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购置设备48台(套)。施工期为12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
(一)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现场勘查,调查该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情况;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判断;
(三)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方式识别该项目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
(四)编制分析报告内容,判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公示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的规定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救治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20号
联 系 人:赵东升 电 话:0418-2824338
邮 箱:hzqyy 2009@163.com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 系 人:高芯 电 话:0418-2678881
邮 箱:150****3363@163.com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医院
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