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区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资产清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我区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划转移交等工作。全区参改单位要做到: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位,周密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中的有关档案、***载体管理,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和划转移交顺利进行。切实增强做好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 二是明确时限,按期完成。太平区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资产清查结果由原主管部门确认后,应在2018年8月10日前报区财政局。2018年8月底前,完成区事业单位改革的资产清查、资产划转等工作。 三是依法依规,加强监督。区财政局及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改革中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严禁改革过程中以私分、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转移、侵占国有资产;严禁随意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自行改变用途、变相保留应移交资产。对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