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1月15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集团帮村”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适应脱贫攻坚形势任务调整驻村扶贫工作力量的通知、阜新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关于表扬阜新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开展“集团帮村”工程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和省安排部署,我市到2020年要实现全市9.6万现国家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扶贫脱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上下一定要整合一切资源和力量,积极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发挥市扶贫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尽快拿出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的详细方案与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小组职能责任,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动我市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二要深入落实部门责任。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精准扶贫要求,把扶贫工作具体化、精细化。 要摸清贫困户需求,按照“五个一批”进行分类,细化每家每户帮扶措施,尤其要把同类扶贫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真正做到精准扶贫。三要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帮扶力度。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引领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无论是市级领导干部,还是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及社会力量,都要在全市总体扶贫思路与扶贫措施的框架下,明确定位与分工,各司其职、细化措施,将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要严格考核,确保实效。要创新脱贫考核体系,细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扶贫工作的年度考核,并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对完成“摘帽”工作的县区要及时验收。 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