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9对夫妇拿到单独两孩准生证
《辽宁省“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实施方案》于今年3月28日正式实施。自政策实施以来,新邱区计生局共批准“单独”夫妇生育二孩申请9例。 我省确定的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时间界限为2013年11月12日。只要在2013年11月12日以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怀孕的,均属于政策内生育,可以按规定办理生育手续。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为方便群众办证,区计生局严格按照省、市计生委要求,本着依法简化、规范权利、高效便民的原则,简化办事手续。如果申请人手续齐全,5日内即可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