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深化城市建设管理系统职能机构改革
var siteCode = "SHQZF";var pageId = "158***********7";var columnId = "158***********7";var objectId = "158***********7";为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理顺城市建设管理系统部门职能和建制,提升全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标准,沈河区于4月23日召开动员大会,启动了城市建设管理系统职能机构改革,正式拉开了沈河新一轮改革创新大幕。此项改革的核心是对全区城市建设管理系统的部门职责和机构人员编制进行了重新调整确认。部门职责调整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明确区城市建设局关于电力、煤、水、交通、电信等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综合协调职能,强化与企业、群众和区内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方面的协调工作;将组织编制全区市政设施(排水除外)的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资金计划及全区市政基础设施(排水除外)的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区城市建设局;将依法承办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和占道的审批及行政管理工作划入区城市建设局;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管等职责划入区城市建设局。二是爱国卫生运动方面:将区卫计局承担的爱国卫生运动的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是土地整理方面:整合全区相关部门的土地整理职能,明确由区城市建设局承担。(区委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