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首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
9月4日,崇明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乡镇医疗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通过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组的考核验收,标志着崇明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崇明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自2012年6月立项以来,认真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建立了一套涵盖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的医疗保险服务标准体系,共计185个标准。通过全员宣贯、培训、实施各项标准,较好地实现了医保经办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创建了“阳光医保,温暖三岛”的服务特色品牌,取得了较好地社会效益。
通过听取项目创建工作的汇报,审查有关材料并实地考察示范现场,专家组一致认为崇明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按计划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组织管理到位、标准体系完善、实施推进有力、试点效益显著,可以进一步争创国家首批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完成从试点到示范的转变,同意以95.8分高分通过验收(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