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镇开展自来水厂附近停泊船只劝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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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7日发表
2014年4月4日,陈家镇人民政府组织综治办、边防派出所、城管、水务、农业等部门联合行动,对陈家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附近南横运河、奚家港常住船舶,逐一登船告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书面宣传材料,要求所有船舶不得在水厂取水口周边两公里范围内停泊,在陈家镇内河水域坚决不允许发生非法捕捞、无证经营、在岸坡违章搭建、倾倒生活垃圾、污染河道水质、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今后,陈家镇将组织专门力量持续监管,对违规停泊、污染水源的行为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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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4:46: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