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第五次会议第E132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杨卫健委〔2021〕20号
对区政协十四届第五次会议
第E132号提案的答复
任明慧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E132号“关于通过医养融合方式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家庭式服务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贵委对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明确由社区卫生管理科牵头,进一步对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进步。
二、提案答复
针对委员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我委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处方、延伸处方政策。关于您建议的老年人行动不便,患有慢性病,老年人配药频率高的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5〕6号)要求和根据《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2020版)》(沪卫规[2019]9号)的要求。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如患有慢性病,且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可享受长处方和延伸处方等优惠政策。对于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慢性前列腺炎处于稳定期,家庭医生单次可满足其慢性病所需的所有治疗性药物1-2个月的用量。对病情在上级医院诊断明确、用药效果明显、病情稳定,经家庭医生评估后确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续上级医院长期用药医嘱(药品须在处方延伸药品目录范围内)以维持治疗的,签约家庭医生可以为其开具延伸处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长处方、延伸处方政策解决了老年人因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的困难和配药的频率高的问题。
二、 三、二级医院的专家下社区坐诊及带教。针对您提出的辖区内三、二级医院合作,成立诊疗小组的建议。杨浦区卫健委自社区卫生综合改革之初,已实行三二级医院专家下社区制度。针对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行动不便,无人陪同的实际困难,我委组织三、二级专家定期下社区,让居民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可以得到专家的诊治。
三、家庭病床服务。针对您提出的定期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诊疗的的建议。对诊断明确,需连续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可以申请建立家庭病床,医生可以定期提供***诊疗服务。
四、长期护理险服务。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险试点办法》(沪府发(2017)97号)的要求,杨浦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60岁以上的老年人,向所在街道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经专业机构评估确定等级后 ,由护理机构的护理人员提共相应的***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的需求。
下一步,杨浦区卫健委将继续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导向,推进长护险试点,持续深化多维度的配套服务工作模式,解决居民就医和照护的需求,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贵委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