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C122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
第 C-122号提案的答复
周新春委员:
您提出的“增强纠违力度 清除沿街‘居改非’现象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区城管执法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十分重视,认真研读了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区在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尤其是“居改非”工作整治后的长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原因,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居改非”整治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2017年以来,我们根据市、区有关要求,将“居改非”整治工作与“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及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相结合,按照“锁定目标,抓住关键,滚动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定期对标对表,加强协调联络,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2017、2018两年以来,共整治“居改非”点位2156处,改善了区域市容环境面貌,加强了社会治安管理。
由于“居改非”成因复杂,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导致部分点位出现回潮、反复等现象。为积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2月底、3月初对全区“居改非”整治点位进行了复查,目前仍在经营的共有603处,区局、中队进行了梳理、研究,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居改非”整治工作在社会环境治理中的地位作用,采取现场宣传、网络宣传、媒体宣传等形式,及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实时反映“居改非”整治动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居改非”危害性、整治必要性、执法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聚力长效管理。依托街道,加强回潮、反复点位整治。加强巡查力度,发动居委、物业、群众共同监管,一旦有违法苗头,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制止教育和执法管理,若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通知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转让、抵押,以及将当事人违法行为纳入上海市信用信息黑名单等手段,对违法当事人形成威慑制约,防止“返潮”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依托街镇力量,对家庭生活困难群体分类落实救济措施;加强与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的联系协调,落实其对违法行为发现、劝阻制止、报告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会同房管、规土、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的威慑力。
我们坚信,在您的支持帮助下,我区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将会得到全面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