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大岗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大岗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大岗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
(二)项目选址与用地:项目拟建于大岗南部污水处理厂位于南沙区大岗镇洪奇沥水道北侧。污水厂占地面积92.2亩。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近期处理规模3 万m3/d,远期处理规模3 万m3/d,总处理规模6 万m3/d,其中近期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处理规模1.5 万m3/d,二期处理规模1.5 万m3/d。一期土建和设备一次性建设完成,并建设完成二期土建工程,二期设备预留安装位置。厂内预留远期3万m3/d建设用地。
厂内合建再生水系统一套,与污水厂合建。供水总规模为1万m3/d,主要用于浇洒道路、绿地和景观用水。主要构筑物有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等。
大岗南部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处理)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1 座,规模为6 万m3/d;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 座,规模为3 万m3/d;水解酸化池及事故池、A2O 生化池、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土建工程按二期规模设计实施、设备安装按一期规模安装,预留二期设备安装位置。其中水解酸化池及事故池2 座,规模为1.5 万m3/d/座;A2O 生化池2 座,规模为1.5 万m3/d/座;二沉池4 座,规模为0.75 万m3/d/座;混凝沉淀池2 座,规模为1.5 万m3/d/座;反硝化深床滤池1 座,规模为3 万m3/d/座;紫外线消毒及计量渠1 座,规模为3万m3/d/座,预留二期设备安装位置;污泥贮池1 座,规模为3 万m3/d/座,一次性建成;污泥脱水间1座,规模为6 万m3/d/座,预留二期和远期设备安装位置;鼓风机房1座,规模为6 万m3/d/座,预留二期和远期设备安装位置;变配电间、机修间、综合楼、检测计量间、门卫室按远期一次性建成;清水池、送水泵房、消毒间按远期总规模1 万m3/d一次性建成。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与自动化工程。
本次环评内容为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大岗南部污水处理厂近期的一期工程。
(四)污水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生化处理工艺推荐采用具有生物脱氮除磷功能的“水解酸化+A2O”工艺;曝气方式采用鼓风曝气;深度处理工艺推荐采用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出水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方式,出厂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的较严值(TN除外)后通过云生涌排入洪奇沥水道。
(五)污泥处理、处置:污泥处理推荐采用“板框压滤+低温干化”方案,污泥减量化达到含水率40%以下后,外运至有资质的电厂、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产生施工废水、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水土流失影响。
运营期污染源:①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主要在污水预处理区、污泥处理区产生;②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尾水排放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③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提升泵、水泵房、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80~90dB(A);④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栅渣、沉砂、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扬尘,通过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及时清扫、洒水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2)废水:施工废水经截流沟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堆存,金属垃圾要进行回收利用。
(5)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避免乱挖乱填;加强管理,保护植物;加强植被重建和环境绿化,以防止水土流失。
2、营运期:
(1)废气:将对产生臭气的构筑单元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及事故池、A2O池、二沉池、污泥脱水间等进行密闭收集,拟采用1套生物除臭装置对收集后的臭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系统管理、及时清运堆存污泥、加强厂区绿化,以确保厂界恶臭浓度满足环境标准。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中。
加强对区域内排污单位的监管,严格要求各企业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前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严格限制有毒有害污染物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后经管道排入云生涌,汇入洪奇沥水道。
同时在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测网络联接,使污水厂的运营处在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
(3)地下水:通过设置防渗漏措施、加强管理,同时针对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项目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将渗漏或事故排放发生概率降至最低,将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
(4)噪声:通在配置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后,主要高噪声设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泥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污泥,若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紫外线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栅渣、沉砂、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安全处置。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选址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实行上述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9035629
电子邮件:67653768@qq.com
传真:020-390118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航二街1号605房
邮编:511457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20-85515769
电子邮件:ad@gzghep.com
传真:020-8551***1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70号710室
邮编:510000
建设单位:广州南沙先进制造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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