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发布2015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宝山区日前公布《2015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指出,2015年,宝山区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滨江宝山,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总目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严格环保执法监管,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公报显示,2015年宝山区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为256天,AQI优良率为70.3%,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持平,较2014年下降4.4个百分点。全年108个污染日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有80天,占74.1%;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的有23天,占21.3%;为二氧化氮的有5天,占4.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上升3.6%,比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8.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3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2.7%;区域平均降尘量5.5吨/平方公里·月,较2014年下降21.4%;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6微克/立方米和49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4年下降11.1%和微升2%,其中,二氧化硫(SO2)连续五年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近5年的监测结果表明,宝山区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降尘污染逐年大幅下降。
地表水水质污染程度呈逐渐改善趋势,其中蕰北片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呈稳中有降趋势,蕰南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共对40条河流88个断面进行了监测,其中,达标河流为5条,占12.5%,超标河流为35条,占87.5%;达标断面为16个,占18.2%,超标断面为72个,占81.8%。
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15年,宝山区区域环境噪声为一般水平;道路交通噪声昼间时段和夜间时段呈下降趋势。近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宝山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时段平均等效声级基本保持在55 dB(A)左右,而夜间时段呈逐年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