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批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区环境监测站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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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关于一批固定资产无偿调拨给
区环境监测站的请示
区财政局:
近期我局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现有2005年至2013年政府采购的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一批,总价值为2213556.00元,此批设备一直由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环境监测站保管及使用,为便于管理,拟申请将此批设备无偿调拨给区环境监测站。具体操作流程按杨浦区财政局关于《杨浦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杨财发〔2012〕70号)执行。
当否,请批示。
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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