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上半年度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工作的通知
区各专业社工机构、各有关公益性社会组织:
现依照《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办法》(杨府办发〔2012〕38号)有关要求,开展2015年上半年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周期
2015年1月1日—6月30日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4日(周五)前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已备案的机构无需再次提供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尚未备案过的的机构,请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发送至区民政局社工科邮箱(ypmzsgk@126.com);
2、未至民政局备案学历学位证书、社工相关资质证书、心理咨询师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原件的社工,请携带原件至区民政局社工科进行现场登记确认;
3、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项目购买合同或委托协议、项目评估报告、机构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凭证(包括工资构成、个人缴金等信息,其中申请薪酬补贴的社工需做好标识)、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社工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期刊发表文章情况、优秀事迹或案例报道情况、***号等,请以电子扫描件(JPG格式)形式发送至区民政局社工科邮箱;
4、申报材料请正反面打印。
联系人:毛春蕾 联系电话:25032409
特此通知。
***:
1、《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项目申报表》;
2、《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申请表》;
3、《杨浦区社会工作者考核激励(薪酬补贴)办法》
杨浦区民政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