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杨浦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
2012年杨浦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我局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密结合上海市和本区特点,围绕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注重推进与社会发展、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衔接、与政务公开工作相衔接、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衔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关于《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以行政首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其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 “杨浦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项目的筛选、制作、送审等事宜;保管、维护和及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工作。
局办公室、法制科、医政科、医防科、人事科、行财科、监察室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将重点做好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信息方面的公开。
二、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杨浦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规程》等有关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信息的更新和相关行政责任进行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公开与否暂无结论性意见的,及时报请上级领导部门给予指导,防止简单化的操作。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信息公开资料审核自查工作,对上网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全的地方经审核后,予以拾遗补缺;对各职能科室起草的行政性文件进行审核,确定公开与否,经领导审批后,对予以公开的信息资料及时上网公开。
我局今年以来共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61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15条,这些公文主要涉及内部管理等内容,不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防治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90%左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生局网站、局本部信息查阅室、区档案馆。我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向档案馆送交工作,及时向档案馆寄送纸质信息和网上递交电子信息工作。
三、开展政府信息梳理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对本机关所有行政发文信息进行梳理,将所有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大类。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及《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加大对《通知》实施前形成的相关文件的梳理力度,进一步摸清公开的家底,结合信息公开目录的调整完善,并将实际工作中市民经常申请、可以公开但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覆盖面。本机关将严格遵守《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严格划分免于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到能够尽量公开的信息坚决予以公开。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根据《规定》要求,设立专门的信息查询点,信息查询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对每个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实施意见的规定,经本机关审核批准后通过政府网站、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室等渠道予以公开。查询室配备专用设备,聘请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固定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对外公布信息查询的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在本机关的专属网站上公布现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我局将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并采取网上留言、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方便市民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投诉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于不断的调整、完善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强政府信息解读服务
在新医改的大背景下,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专业性强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服务制度。对于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新制定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在文件发布同时公开配套性问题解答,其中规范性文件将起草说明一并公开;原有且现行有效的,根据公众关注度,编制并公开便民回答。
六、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今年,我局将继续积极指导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都将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内容和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开,方便服务对象查阅。各医疗机构都建立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公示制度。部分单位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公布门诊时间和医疗服务信息。各单位还建立了首问负责制,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百姓的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我们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结合本机关的工作实际,以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为重点,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杨浦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