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全面规范码头船舶生活垃圾收集服务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码头生活垃圾收集服务行为,落实船舶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全面加强了对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行为的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实时监控与数据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码头生活垃圾收集服务的作业质量、作业规范、作业效率等进行了全方位监管。
一方面,市水管处要求港口码头企业积极做好船舶生活垃圾接收的引导,设置清晰明了的指示标识,确保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封闭完好无破损,并按规定摆放整齐,同时要做好投放时间、投放量等信息记录,形成相关基础台账。另一方面,对于船舶生活垃圾的投放,市水管处要求新购单位在湿垃圾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种垃圾分开收集,投放前尽量沥干水分,其中: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收集容器;盛放湿垃圾的容器,如塑料袋等,在投放时应予去除;干垃圾应投入干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投放可回收物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
此外,今年市水管处还进一步加强了对码头船舶生活垃圾收集的监督宣传,一是充分发挥海事部门、绿化市容部门、区和街镇等检查队伍作用,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码头船舶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全流程监督检查,并定期测评和通报;二是加大码头船舶生活垃圾收集服务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港口码头企业及时整改问题,全面系统提升船舶污染防治能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船民、企业的培训指导,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释疑解惑、分忧解难,充分运用宣传手册、***宣教和各类社会宣传阵地,加强码头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宣传,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码头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