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5年,根据国家和省对环保大检查工作的安排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发电〔2014〕10号)、《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15〕15号)要求,赫章县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准则完成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14〕25号)和《关于我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安排的补充通知》(黔专联办〔2015〕0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我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1月-12月,赫章县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27人次,检查919家次企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4件,处罚金额15万元,责令停产企业2家,关停取缔2家。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在环境监管过程中,我县坚持过程监管的同时,也注重事前监管,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法定程序审批项目环评。2015年以来,全县共审批项目103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16个。在严格环评审批的同时,全力推进“未批先建”项目清理整改,截止目前,我县清理出来的29个“未批先建”项目中,已完成批复4个,即将批复1个,停建8个,长期停产6 个,即将关闭10个。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环保机构尚不完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人员尚不足以满足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需要。
二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经验不足,信息共享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案件联合查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扎实开展好2016年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查办力度;
二是继续探索“两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借鉴其他市、县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环境违法案件联合查处工作;
三是协同推进重点流域治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各项工作。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