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结构乡毛姑红军战斗遗址保护建筑列为历史建筑的公示
为推进赫章县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和《毕节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确定将赫章县结构乡毛姑红军战斗遗址保护建筑(该建筑始建于1934年2月,位于赫章县结构彝族苗族乡毛姑社区,距结构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12公里,距安财公路2.1公里,该建筑共分为碉堡与住房两部分,总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其中,碉堡占地面积50平方米,属石木结构,碉堡共五层约高15米,墙厚约0.7米,建筑系人工制造天车提石修建,木工是来自四川的何木匠、房盖是结构乡多魁的杨瓦匠制作,瓦为大海瓦厂烧制,木材采用青杠柴上色,碉堡两侧各有炮孔四个、吊台四个、内大外小,能有效防外攻击;住房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共2层10间房屋,其他建筑或空地约580平方米。)列为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汇总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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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