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处赴大鹏管理局开展公益诉讼调研
(为加快推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关规定的研究工作,7月22日下午,政策法规处廖永生四级调研员带队到大鹏管理局开展公益诉讼调研工作。大鹏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黄远珍同志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调研,此次调研会议还特别邀请了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相关负责同志、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与。)
为加快推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相关规定的研究工作,7月22日下午,政策法规处廖永生四级调研员带队到大鹏管理局开展公益诉讼调研工作。大鹏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黄远珍同志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与调研,此次调研会议还特别邀请了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相关负责同志、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一同参与。
首先,调研课题组围绕公益诉讼的概念和分类、法律规范梳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深圳市公益诉讼发展情况四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公益诉讼调研提纲。随后,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相关负责同志、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大鹏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黄远珍同志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就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如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是否跟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存在联动等问题展开讨论。
紧接着,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参会人员分享了审判实践中办理的某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并就目前在办某民事案件采用公益诉讼的可行性、处理最佳路径与参会人员展开讨论。参会人员围绕林地、土地管理展开深入探讨,就行政执法与司法检查工作在林地、土地管理方面的衔接展开深入的研究。
凡益之举,与时偕行。完善和创新自然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现实需要,参会各方均表示将持续加强合作联动,共同探索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机制,使其发挥好守护绿水青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