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召开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筹资工作会议
为扎实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筹资工作,切实把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10月14日下午,纳雍县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筹资工作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开到各乡镇(街道)。副县长林炼深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省、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启动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解决城乡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认真学习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及县委政府的相关筹资征缴文件精神。一是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务必以户籍人口数为准,完成目标任务数;二是筹资标准。各乡镇(街道)务必掌握筹资标准,2022年的个人筹资标准为320元/人,比2021年增加4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人,人均筹集标准为900元/人;三是完成时限。各乡镇(街道)务必按照征缴时限完成任务。征缴时限分为集中征缴和零星征缴两个阶段,集中征缴时限从2021年10月筹集到2022年3月31日,各乡镇(街道)12月31日前务必完成筹资任务数的90%。四是保障措施。第一,底数要摸清,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除对特殊人群底数要摸清外,还要对以村为单位的户籍人口要摸清;第二,标准要掌握,一般人群及20类特殊人群的筹资标准务必严格认真掌握清楚;第三,宣传要到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参保氛围。第四,组织要有序,医保局和税务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征缴工作的指导;第五,调度要精准,医保局与税务局要建立参保数据核实机制,加强数据比对,确保数据信息精准;第六,责任要压实,医保局、税务局务必按照国家、省、市医保资金征缴程序,切实做好征缴筹资工作的指导,为县政府决策提供详实依据。政法、教科、民政、卫健、财政、乡村振兴、移民、残联等部门务必在10月底前对所负责的特殊群体进行统一核实和信息比对,及时推送给医保局和税务局。各乡镇(街道)认真制定本乡镇(街道)的征缴筹集方案,推进网格化管理,采取多种宣传措施推进基金的征缴。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加强代收人资金的监管,做好参保资金筹集风险的防范,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参保金问题的出现。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筹资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首要和基础性环节,医疗保障是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巩固期的关键举措,是解决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二是卫健、医保、各级医疗机构务必强化三医联动的工作理念,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升服务理念;三是强化政策学习,医保征缴筹资工作不仅仅是一项常规的工作,更是两个百年交汇和两个五年交集之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纳雍医疗卫生和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起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学习,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工作的落实。
会上,县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完成情况,并就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有关情况作说明;县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对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作安排。
县委政法委、县教科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残联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人员;县直各医疗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县城内民营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县医保局中层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会。各乡镇(街道)分管医疗保障工作的同志、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所在地民营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