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度白云区鹤龙街京溪街松洲街等社工服务站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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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03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评估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9〕1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2-2023年度白云区鹤龙街、京溪街、松洲街、白云湖街社工服务站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书面署名向区民政局反映(受理科室:白云区社区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38号3115室),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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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2023年度白云区鹤龙街社工服务站末期评估报告.pdf
2.2022-2023年度白云区京溪街社工服务站中期评估报告.pdf
3.2022-2023年度白云区松洲街社工服务站末期评估报告.pdf
4.2022-2023年度白云区白云湖街社工服务站末期评估报告.pdf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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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3:17:17重新编辑